近年来,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为我国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人才支持,在湖南省株洲市,研究生教育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设立了研究生教育奖励金,旨在鼓励优秀研究生投身科研事业,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你对湖南省株洲市研究生教育奖励金了解多少呢?
奖励金的设立背景
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战略部署,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湖南省株洲市政府于2018年设立了研究生教育奖励金。
经济背景
株洲市作为湖南省的重要工业城市,近年来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但人才需求仍然较大,设立研究生教育奖励金,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株洲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奖励金的发放对象和条件
发放对象
湖南省株洲市高校、科研院所的全日制研究生(含博士生、硕士生)。
发放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
(2)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取得显著成果;
(3)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
(4)无违法违纪行为。
奖励金的发放标准和金额
发放标准
根据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贡献等因素,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金额
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
奖励金的申请和评审程序
申请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向所在学校、科研院所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包括:研究生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等。
评审
(1)学校、科研院所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2)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提出获奖名单;
(3)获奖名单报株洲市政府审批。
奖励金的发放和管理
发放
获奖研究生按照评审结果,获得相应等级的奖励金。
管理
(1)株洲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研究生教育奖励金的发放;
(2)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定期接受审计。
湖南省株洲市研究生教育奖励金的设立,对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投身科研、提高自身素质具有重要意义,相信在政府的支持下,株洲市研究生教育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