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纪检组三室,作为湖南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全省教育系统违纪违法行为的重任,本文将从纪检组三室的职能、工作原则、工作成果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纪检组三室的职能
监督职能:对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工作者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职能:对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工作者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
调查职能:对全省教育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调查。
处理职能:对全省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立案审查,提出处分建议,协助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预防职能: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提高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纪检组三室的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为党的事业服务。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规。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待问题,不偏不倚,确保案件查处的准确性。
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关注群众利益,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纪检组三室的工作成果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近年来,纪检组三室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数百起,涉及党员干部数百人,有力地震慑了违纪违法行为。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提高了全省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完善制度机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从教等制度,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提升服务质量: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全省教育系统提供优质服务。
湖南省教育厅纪检组三室在维护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新时代、新任务,纪检组三室将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方法,为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